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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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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会员 片片繁星 发表于 2023-2-4 19: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尔念明白,假设个别商户用微疑支款码大概付出宝支款,国度是怎样管控偷税漏税呢,付出宝有商户支款码,可是微疑仿佛不相干的支款码

精彩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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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会员 u6ji33 发表于 2023-2-4 19: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还要补税?微信、支付宝紧急回应
去年底,“微商教父”因用个人微信收款,不仅补交45%的个税,还被罚到破产。该消息爆出后,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临近3月1日,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新规即将实施,又有网传消息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昨日(2月15日),微信和支付宝回应称,以上说法为谣言。
微信:谣言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据财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体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系误读
2021年10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系列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当时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这一消息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该说法系误读。
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业内人士表示,主要由于近几年频发“跑分”、“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同时,个人账户并不计入商户经营资金,税务方面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个人收款码限制远程收款功能后,可能变成动态收款码,不再具备打印功能。如有扫码收款需要,可申请特约商户收款码。
微商大佬龚文祥因个人微信收款被稽查追缴税款,宣布破产
去年底,自称“微商教父“的龚文祥,在其社群内部解释称,解散社群“触电会”、退出微商行业的原因是被查税。
龚文祥“致全体触电会老会员最后一封信”的微信消息截图显示,他“收到了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专案组的联合查处,公司已经破产,高额处罚个人已经到了负债累累,卖房卖车,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的灭顶之灾地步。”因此,他创立8年的个人微商社群触电会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公开信中讲到,此后为其新社群付费“一定要打公账”。“无论你过去4年还是现在只要是微信收款的,被大数据检测到未来一定是按照你微信收款总额45%补交个人所得税。”
此后,网络便时常有传闻,个人收款码将被追查近4年的数据,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3月1日起,个人存取5万元以上需要登记
从3月1日起,不仅个人二维码迎来新规,个人存取现金业务也将迎来新规。
自2022年3月1日起,央行等三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有专家表示,现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往往被利用来进行洗钱、逃漏税等不法行为,危害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尤其是在如今非现金支付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现金使用占比不断下降,普通储户大额现金使用已经比较少见。
三部门出台新规,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进一步补充完善客户尽职调查的相关要求,有助于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打击非法的现金使用需求,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减少洗钱等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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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会员 kM2ugqWV 发表于 2023-2-4 19: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肯定是需要交税的。
1.企业版支付宝在收款时就要确认收入,申报纳税。
2.是否提现只影响到前款存放在何种账户中,是微信支付宝账户还是银行账户。
签订代收款协议,能够明确划分代收款的金额,并且有明细资料予以证明,否则从税务角度,都属于隐匿收入的情况,需要补税。
支付宝未提现不能作为不缴纳税款的原因。
因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在收讫销售款项获得开具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因此,纳税义务在收款时已经发生,需要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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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会员 uTAmhEO 发表于 2023-2-4 19: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使用微信、支付宝收付款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普遍的现象,我们买小吃、超市购物、交通出行等只需要简单的扫码就可以支付。
但是,微信、支付宝收款也是要缴税的!很多商家喜欢用微信、支付宝收款,方便快捷,可是缴税上处理稍有不慎,就会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商家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补税近130万
我们先来看一则案例。2019年初,天津市税务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某食品店与同地区、同行业店铺申报纳税收入差距过大,并且申报数据与该食品店实际经营情况也存在出入。该店铺所处位置属于市中心客流量较大的地段,生意红火。而根据税务局现场调查结果来看,该食品店流水并不多,与申报基本吻合。更为异常的是,该食品店未建账,所有具体收入及成本都由店铺负责人张某掌握。
经稽查,自2015年3月进行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以来,每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开票销售额均未达到起征点。而食品店负责人张某的微信和支付宝收入金额却累计达到2800万元,且多次提现到个人账户,备注多为“收现”“当天收入”“转账”等。
最后,天津市第一税务局认定该食品店少申报缴纳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依法要求其补缴之前偷逃税款、滞纳金合计129.19万元,并依法给予相应罚款。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很多个体户老板认为小本生意扫码付款,不开发票不用交税,税务机关不会查!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纳税人都要明白一个基本常识,不开发票不代表不交税。个体商户也要建账经营,私人账户收款要记账。
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要明确按照纳税义务来申报增值税。开票并不是唯一标准,如果实际发生了增值应税服务,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如何进行税务监控?
实际上,从2018年6月30日开始,网络支付就已经纳入央行监管。除此之外,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如今日渐强大,税务、银行和互联网平台强强联合,税务稽查一路开挂,企业收入、成本、利润、库存、应纳税额等数据无处遁形。
每月初,税局都会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和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对各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比对不符的,该企业的税控设备就会被锁,导致无法对外开发票,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要求企业对该情况做出解释,并查三年账。
并且税务机关还专门设立了“申报异常处理岗位”,专门负责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异常的处理,只有等他确认了你企业申报的数据异常是合理范围后,才会给你的税控机解锁。
金税三期的上线,给企业安装了无形的监控与电子眼,对企业税务合规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税务稽查已经由“人查”“账查”全面进入了大数据税务稽查时代。
利用这个强大的功能,税务部门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在之前的三轮税务稽查行动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对外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4606件,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在劫难逃。
依托强大的金税三期,税务机关早已经对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信息了如指掌。
要想避免被税务稽查,企业在经营中还是要做到公私分明,私人账户与公户不要使用混乱。另外,虽然个体工商户并不是必须建账,但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企业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存在哪些风险?
看了这个案例,大家是不是很疑惑,企业经营过程中是不是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转账或是收款啊?一般来讲,企业经营中的收付款最好是通过公户来进行,如果一些特殊业务场景需要用到微信或者支付宝的,也是可以使用的。虽然企业通过微信、支付宝转帐很便利,但是其所存在的风险也是不容小视的。
第一就是增值税涉税风险。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资金交易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户信息,则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自然就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导致企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同样还要注意申报应税收入。因为微信、支付宝收取款项记录与个人消费记录很容易混淆,所以可能会出现部分应税收入忘申报、漏申报等未能及时申报的情况,这样就会有偷漏税的风险。
第二是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企业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交易,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收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可能会被认定有虚开发票的嫌疑,或者未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容易收到虚开的发票。企业如果通过微信支付宝而不是通过公户来支付员工工资,则会存在偷逃个税的嫌疑,并且未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无法取得支付凭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也有被调增的可能。
第三是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微信、支付宝转账久而久之会产生公私财产不分明的状况,如果公司出现债务问题,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一旦被查实利用个人微信、支付宝账户来隐匿收入,补缴、滞纳金及罚款是一方面,情节严重企业负责人也可能会被追究连带责任。
  目前,税局的稽查力度越来越大!想要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支款项来偷逃税的方法行不通了。奉劝各位老板,切勿心存侥幸,诚实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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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会员 l9Lox 发表于 2023-2-4 19: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问这个问题,关于微信、支付宝做账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其实早有政策明确规定,今天给各位会计朋友复习一下。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先看看微信收款如何做账千万不要做错了!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1微信、支付宝转账如何做账?收到款截图最好打印出来相关的账单或是明细,这样也算是有原始凭证,否则没有相关的凭证不好证实。
转入微信余额时: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购买货物时: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货币资金
新办企业,公司账户没有存款,老板发放工资选择现金发放或微信转账,如何写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2手续费的问题
假如我收入100块,开了100块的发票给客户,实际到账是99.9元,还有0.1元的微信扣的手续费是没有原始凭证,如何做账?
开发票(这里不考虑税)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收到钱借:银行存款 99.9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0.1 贷:应收账款 100
如果想再正规一点,可以在凭证后附一个文字说明,说明微信扣手续费,金额较小无法取得外部证据,特此说明,再让领导签名批一下即可。
对于微信转账做记账,值得一提的是,收到款截图最好打印出来相关的账单或是明细,这样也算是有原始凭证。
支付宝、微信转账,国税总局早有明确规定!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税务总局明确:支付宝、微信支付属于非现金支付方式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何冰 在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基本概念解析中说到:
……
九.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方面资料中,第三项必备资料为“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在对方法律主体消失或者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下,现金方式支付的真实性将无从考证,为此《办法》对支付方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账单或支付凭证等。


商户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收款,如何收税又如何缴税呢?

微信收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放在什么科目?





微信转账的要如何做会计分录的,该放在什么会计科目呢?这个问题应该有不少的会计还是一头雾水,今天统一回答。
1微信转账和支付宝应该走哪个会计科目
(一)微信转账和支付宝可以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设微信和支付宝二级明细。
(二)具体账务处理是:
1.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购买办公用品的: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微信或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2.微信或支付宝收到销售款的:借:其他货币资金-微信或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提现的: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微信或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三)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2微信红包是否缴纳个税及税前扣除?
1.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按“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2.企业派发给社会上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按“偶然所得”代扣个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如果是企业派发红包委托第三方发红包由外包支付方代扣个税。(由于无法取得个人的相关信息,实务中没法代扣代缴)
3.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派发上述“非现金网络红包”时不需要账务处理,从管理的角度需要被查账;开具发票时,按照商业折扣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即按照净收款额开具发票,注意开票的形式)。
4.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应纳税额不足1元免征个税,换成“偶然所得”就是“5元”及以下红包免征个税。
6.个人所得税中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
偶然所得及其纳税:
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xiaochenshui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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