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贝云数AI新零售门户

标题: Manus迁新加坡:商业、技术与地缘政治和社会的被动平衡? [打印本页]

作者: 2TWRsXY3o    时间: 3 天前
标题: Manus迁新加坡:商业、技术与地缘政治和社会的被动平衡?
网传Manus(北京蝴蝶效应科技有限公司)裁员去新加坡,有人说是跑路,有人说是战略转移,有人说是拿了美国的钱,有人从技术层面说是政治缘由无法运用高级卡,有人说是国内生态不合适这类公司生活等等,因没有一手证据,以下部分只是从美国第14117号行政令(2024年发布)聚焦人工智能技术的国家安全风险管控要求的角度的客观猜测。
一、政治博弈下的资源瓶颈与技术途径的权衡
     美国2024年第14117号行政令针对中国业务虚施更严厉的审查,对AI初创公司构成了算力与数据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其依赖的关键资源在合规性下面临严厉限制;另一方面,在海外市场的拓展中需直面中美技术博弈的结构性约束。对于以海外市场为主体的初创AI企业而言,这一政策不只使算力和数据的获取变得更难,更分明添加了跨境活动与本地化的合规成本。虽然算法设计可以经过优秀的人才资源(如数据标注、模型调优)停止优化,短期内缓解部分压力,但算力资源的供给、数据的可及性以及跨境传输的监管,则完全受制于政策壁垒与经济成本。对于Manus等依赖美国芯片提供算力或需保证美国市场数据合规的企业而言,这种政策环境将导致高昂的成本增幅和潜在的技术封锁风险。与此相对,新加坡作为全球重要的数据中心枢纽,不只提供了波动的算力支持,还在数据监管方面展现更大的灵敏性。这一选择既是商业逻辑优化的结果,也是地缘政治格局下的复杂博弈产物——经过将业务转移至更具政策弹性的地区,Manus得以在资源获取与外部审查之间完成风险平衡,同时为将来的海外拓展赢取战略自动,这也表明商业本身是地缘政治下经济、技术多反复杂博弈结果。

二、中美博弈下的技术“去中心化”
     14117号行政令的核心逻辑,是经过限制关键AI技术的“去中国化”分散,遏制中国科技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对此,Manus等企业需在技术途径上完成“去政治化”:一方面,经过新加坡的中立地位规避中美技术脱钩的直接冲突;另一方面,借助新加坡与美国的“安全港”关系(如《美新数据隐私框架》),确保数据合规性。这种“技术中立”策略,本质是商业逻辑对地缘政治的妥协与顺应。

三、新加坡的优势与企业商业有效契合
     新加坡的吸引力源于其“技术敌对型”监管框架:既符合美国对数据安全的高标准要求(如《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国际隐私框架接轨),又提供高效的算力基础设备与开放的商业环境。对于Manus而言,迁至新加坡可降低跨境数据活动的法律风险,同时借助东南亚市场拓展业务,构成“技术合规—市场拓展—资源优化”的良性循环。此外,新加坡政府对AI产业的政策支持(如“智慧国家”计划)亦加强了其吸引力。

四、商业与政治的辩证关系
      14117号行政令揭示了AI产业的“政治化”趋向:企业需在商业决策中嵌入政治敏感性。对大型企业而言,自动顺应政策变化是风险管控的必然要求,不只关乎企业的全球战略规划;而对中小型企业,政治看法的强弱更多取决于实控人的战略判别。Manus的迁移决策,既是对政策风险的战术调整,亦能够演化为长期战略选择。但是,需警觉将企业短期的战术行为简单归因于“政治立场”,需在更长周期中观察其对技术生态与市场格局,才能观察到企业长期战略的真正价值,无论是商业价值还是其他价值。  

五、结语
     Manus迁新加坡的案例,折射出AI产业在全球化与地缘政治之间的深层张力。这表明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商业行为,任何商业都是基于政治、经济、技术和社会的一种理想选择,只不过因政治、技术和社会的波动性,使我们误以为商业就是商业而已。

附:14117号行政令

背景:2024年2月28日的第14117号行政命令(《防止相关国家获取美国人的大量敏感个人数据和与美国政府有关的数据》,EO14117)指示司法部长制定法规,制止或限制美国人与受关注国家停止买卖,一旦该买卖触及(1)任何美国政府相关数据;或(2)大量美国敏感个人数据。2024年12月27日美国司法部针对EO14117发布最终规则,2025年4月8日失效,其中部分积极合规义务(对受限买卖的失职调查与审计的积极义务、年度报告和对被制止买卖的报告等)于2025年10月6日逐渐实施。自此,美国新设了一个数据出境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核心逻辑:制止美国实体(包括个人、企业、组织)与“受关注国家”或“受控实体”停止触及“批量美国人敏感个人数据”或“政府相关数据”的买卖。详细分为三类:

一是制止买卖:直接向“受关注国家”或其控制的实体转让敏感数据(如出售美国基因组数据给中国公司);

二是受限买卖:需获得美国司法部特定答应方可停止的买卖(如美国企业与受控中国供应商签署数据服务协议);

三是豁免买卖:明白不归入监管的买卖(如个人通讯、游览信息、公开数据等)。

以下图摘自通力律师事务所官网

   上图摘自潘永建 (通力律师事务所) 邓梓珊 (通力律师事务所) 刘思远 (通力律师事务所)《解读美国数据“脱钩”新规——美国第14117号行政令最终实施规则》




欢迎光临 职贝云数AI新零售门户 (https://www.taojin168.com/cloud/) Powered by Discuz! X3.5